【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把医改工作纳入全市重大改革的主要内容着力推进。
最近,本刊记者重点就福州市是如何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重要决策部署的医改任务,并走出自己的特色医改之路等问题,走访了福建省、市医改办和福州市卫健委负责人。
为了全面具体地反映福建省市医改的各方面情况,本刊记者从2019年开始,将深入全省部分医院采访报道有关医改典范的系列文章,以飨读者。
 
——福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综述
 
本刊记者/ 武 评
 
福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以医联体建设为载体,构建新型医疗服务体系
福州市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和构建新型医疗服务体系重要抓手深入推进。2016年10月和2018年8月分别制定出台了《福州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推进以综合(中医)医联体、专科联盟、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为主要形式的医联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多形式、多类型医联体,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福州市第一医院医联体等为代表的综合医联体模式,以孟超肝胆医院肝病、感染性疾病联盟,儿童医院儿科联盟等为代表的跨区域专科联盟模式,以闽清、永泰为代表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模式,以晋安、长乐为代表的城市医疗集团模式等4种较为成熟的医联体模式。自2013年7月在我省率先成立福州市第一医院医联体以来,目前共组建市级医联体8个、专科联盟6个、县域紧密型医共体2个、城市医疗集团2个。2017年4月实现了三级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福州市医疗体制建设工作多次在全省做典型经验交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20 号)明确指出“推广福州市医疗联合体经验”。
二、以改善医疗服务为目的,不断提高就医体验
福州市始终把医疗服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2015年起在前期开展“三好一满意”、“三改二推一评议”等工作基础上,又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通过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优化门诊布局流程,合理调配医疗资源;改善急诊服务,及时救治患者;改善住院条件,完善住院服务流程;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规范诊疗行为,落实行为规范;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医患沟通;加强医院投诉管理,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开展社会评议医院活动,持续改进医疗服务等十方面具体举措,并设立医院服务中心,实现患者预约、咨询导诊、投诉、资料复印等非医疗服务项目一站式办理。此外,针对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第三方满意度评价反馈问题,形成了“以结果为导向,以问题为重点,以持续改进为方法,以患者满意为目标”的工作氛围。通过常态化开展定期督导检查通报,不定期明查暗访,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加大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结果运用和组织改善医疗服务现场会,考察先进地区及单位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市属医院改善医疗服务等专项活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增强了群众就医体验和获得感。2014~2017年省卫健委委托第三方调查结果显示福州市公立医院整体满意度得分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其中2017年得分为86.62,较2014年提升了8.5个百分点。
三、以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抓手,减轻就医负担
2014年12月28日和2015年6月30日起福州全市县级和城市公立医院分别实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和耗材零差率改革,斩断药品、耗材利益链条,取消以药补医。全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统一通过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采购药品,并严格执行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挤压了药品虚高空间。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第一批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全省共享结果,全市各级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考虑共享价格、企业报价、近期实际采购价格开展自主阳光采购,促进医疗器械(耗材)采购价格趋向合理。2015年以来,福州市持续加强药品耗材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推进医保管理事前提醒,完善指标监测,积极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严控非治疗性药物使用,加强行政监管等举措。同时,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机制,积极引导慢性病患者和康复期患者下沉基层,就近就医取药,使慢性病患者取药更加便捷,减少往返医院的时间、人力和交通费用,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较改革前下降了16.92个百分点;2018年1-9月,全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收入占比较改革前(2014年,下同)下降了19.87个百分点,门诊次均药费和住院次均药费较改革前下降了8.03%和29.55%。
四、以提升基层能力为目标,纵深推进医改“强基层”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建设。五年来,福州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2.87亿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诊疗设备配置,财政投入比增317.2%。其中共投入了1.63亿元,为全市173家基层医疗机构更新配置“新六件”诊疗设备(DR-X光机、B超、12导心电图机、生化仪、血球仪、尿析仪)565台。与2013年相比,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床位5235张,增长19.7%;用房面积49.6万平米,增加20.5%;诊疗设备资产2.97亿元,增加157.5%。2017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477.4万人次,同比增长37.4%,实际增长率居全省首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二是加强基层卫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五个一批(特招、引进、提升、返聘、下派一批)”的基层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战略,推行定向委培、特岗医师计划、学费代偿、岗位津贴等基层人才政策。与2013年相比,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7405人,增加26.5%,其中全科医生1449名,达到每万人口拥有2.01名,人均全科医生数居全省首位。改革基层卫技人员绩效激励机制。福州市在全省率先创新出台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分配与绩效激励政策,完善建立人员绩效工资增量动态调整机制,从基本医疗业务净收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结余提取20%~70%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增量。2017年全市基层卫技人员绩效工资增量人均2.57万元,人均工资总额达8.61万元/年,同比增长22.7%,有效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收入与工作活力。拓展基层卫技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福州市在全省率先提高基层卫技人员中高级职称比例,二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高级职称比例提高至20%,基层医疗机构高级职称比例提高至15%,中级职称比例提高至40%。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2015年福州市在全国创新出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有效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后顾之忧。此政策经验被写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闽委办发〔2016〕44号),供全省借鉴。
三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福州市自2013年始试点开展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和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人群。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上,针对签约对象健康状况需求,制定差别化、个性化的契约式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建立了签约服务方式、内容、收付费、医保支持、激励机制等保障机制,形成家庭医生作为居民健康、医疗资源和医保经费三重“守门人”的政策模式。至目前全市签约人口197.6万,签约率30.8%,重点人群占比64.2%,福州市家庭医生模式被国家卫健委列为2017年全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典型案例之一向全国推广。福州市创新家庭医生签约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模式,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费和基层医疗机构收入分配与绩效激励机制挂钩,明显提升项目实施效果,取得了2017年度省级项目考核全省第1名,并代表福建省接受国家级项目考核位列全国第4名。